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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省网络视听节目持证和备案网站的公示
2014-07-14    来源: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

根据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(广电总局、信产部第56号令),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,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或履行备案手续。未取得《许可证》或履行备案手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。

截止目前,我省共有10家网站持有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,具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质;5家互联网视听节目备案网站,从事地市级电台、电视台本台频率频道的转播类服务。具体名单见下表。根据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(广电总局、信产部第56号令),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,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或履行备案手续。未取得《许可证》或履行备案手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。

截止目前,我省共有10家网站持有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,具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质;5家互联网视听节目备案网站,从事地市级电台、电视台本台频率频道的转播类服务。具体名单见下表。